六合区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作者: 点击次数:266 发布时间:2017-05-3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六合区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局
南京市六合区财政局
六农发[2014]86号
六财字[2014]15号
关于印发《六合区2014年度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各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促进我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六合区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合区农业局 六合区财政局
2014年4月16日
抄送: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
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40份)
六合区2014度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为继续做好各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拉动效应,促进我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2014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农机化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实行“全价购机、街镇受理、区级结算、列入补贴品目机具按照农民实际需求实行敞开补贴”操作方式。
二、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数量。今年农机补贴机具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他机械共12大类50个品目机具。根据我区农业产业结构实际情况,农机补贴资金使用以促进大宗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特色农机以及秸秆还田等机械化水平发展为补贴重点。
(二)补贴标准。按照《2014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财政补贴标准实施。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大型拖拉机等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10万元(210马力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同一购机户年度内购置机具补贴最高限额80万元。
(三)区财政农机作业环节补贴资金。为加快新购置补贴机具的推广应用,今年我区财政对新购置的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秸秆捡拾打捆机、秸秆还田机、粮食烘干机、增氧机、投饲机、担架及推车式动力喷雾器、背负式机动喷雾机、微灌设备、冷藏保鲜设备等补贴机具作业环节进行补助(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六合区农机作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六农发[2013]153号、六财字[2013]26号)执行。
三、补贴对象
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农业机械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在我区当地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林场圃、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含农业企业]。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可优先补贴。
四、补贴执行时间
步进式和乘坐式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和油菜收割机4种机具执行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其他补贴机具执行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
五、操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区农业局、财政局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本地补贴重点。各街镇也要制定相应的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指导本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二)政策宣传。区及街镇重点宣传政策的新规定和新变化、全区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范围及重点、计划补贴数量、办理程序等。
(三)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有农机报废更新需求的,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下同)自主办理购机手续。为了缓解农户春季农业生产资金压力,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实行“差价购机、自愿申请、街镇担保、企业垫付”的购机模式。
供货单位按购机先后的顺序,与补贴对象签订政策告知及销售确认表。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条件、禁止倒卖补贴机具、经销商服务承诺等政策规定。开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将人机合影、购机者基本情况、报废更新和补贴机具信息等资料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四)信息报送。供货单位汇总销售确认表,形成购机清册,每天营业结束前报送至区农机推广站(没有报送的,视同零销售)。区农机推广站对供货单位录入系统的信息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复核,及时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跨区销售机具的经销商,须于当天营业结束前,将跨区销售的购机者清册报送区农机推广站,并按规定将销售机具的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五)补贴资金结算
1.购机者到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办理补贴。购机者应在年度政策实施期间内及时办理补贴申请。在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向街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交政策告知及销售确认表、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经有关部门登记或批准的证明。设施农业、其它废弃物处理设备、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的购机者还须出具生产经营、畜牧水产养殖证明或承包证明。在当地承包土地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须提供土地承包证明,下同】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购机者账号(须办理上牌入户的按规定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需要安装的设备,须安装完成并提交安装确认表)等材料,申请结算补贴资金。根据区农业局“符合规划、合理布局、平衡发展”的农机化发展要求,烘干机等需建设审批的设备,购置前须向街镇农业服务中心申请规划核准意见。
2.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受理补贴申请。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受理购机者的农机补贴申请,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现场核对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盖章或签字确认),及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购机者,留存政策告知及销售确认表。
3.街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实购机情况。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在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前,对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参数和补贴标准,每月10日前完成机具核实。单个购机者申请补贴资金总额低于1000元且无需安装验收的,可按截至当月本地单台补贴金额小于1000元机具总台数20%的比例核实。其它补贴机具、特别是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需安装验收的农机)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在购机清册、销售确认表、以及安装确认表上)”。
4.公示。街镇农业服务中心于每月11日前,将已核实(包括按规定可不逐台核实的)的购机信息在街镇和村的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5天。区农业局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汇总各街镇农机补贴公示信息。
5.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出具初审意见。公示结束后,街镇农业服务中心于每月19日前,出具补贴资金初审意见[含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补贴清册],报街镇财政所。
6.街镇财政所审核确认。街镇财政所一是对街镇农业服务中心是否按规范性程序操作进行审核,二是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户2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核实,三是出具审核意见,于每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材料退还街镇农业服务中心。
7.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出具结算意见。街镇农业服务中心于每月23日前,将补贴资金结算意见(含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者清册)报区农机推广站。
8.区农业局审核。区农业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抽查核实。将街镇报送的购机者清册与管理信息系统中供货单位录入的数据核对,确保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区农业局于每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报区财政局。
9.区财政局支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局提供的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于次月5日前,通过购机者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简称农机购置)”,并将资金拨付结果于2日内通报区农业局。
购机者申请结算补贴资金的档案材料存街镇农业服务中心。
六、报废更新补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分步实施,同步兑现,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农机管〔2012〕21号)执行。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操作主体。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要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农机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和财政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建立机具核实制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规范购机者和供货单位行为,切实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广泛深入宣传补贴政策,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要求,加强购机者资格审核、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受理和补贴机具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附件:
六合区农机作业环节补贴资金补贴标准对照表
序号
机具名称
数量
(台、张、)
目标值
(亩)
补贴标准
(万元/亩、张)
补贴额
(万元)
备注
大宗农作物生产机械
育秧播种机
10
2000
0.0002
4
插秧机
80
500
0.002
80
240标准台
稻麦油联合收割机
160
500
0.0008
64
4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
140
500
0.0007
49
抓草机
12
1000
0.0005
6
秸秆捡拾打捆机
20
500
0.002
20
秸秆粉碎还田机(幅宽≥1.5m)
250
500
0.0002
25
大型播种机
30
1000
0.0002
6
大型开沟机
20
1000
0.0002
4
深松机
20
1000
0.0002
4
粮食烘干机(6-30吨)
20
1000
0.002
40
20-40马力轮式拖拉机(含40马力)
20
300
0.0005
3
50型犁
50
500
0.0002
5
自走式植保搬运机
25
500
0.0004
5
小计
315
设施机械
增氧机
500
10
0.001
5
投饲机
500
10
0.001
5
担架式及推车式动力喷雾器
400
200
0.0002
16
背负式机动喷雾机
400
100
0.0002
8
微灌设备
5000亩
按实际安
装面积算
0.004
20
冷藏保鲜设备
1200亩
按实际安
装面积算
0.005
6
小计
60